本报讯(周 辉)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近日,罗山县检察院以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为动力,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意见》,对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做出详细规范。

健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该院始终坚持“政治强检”不动摇,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不断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完善理论业务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干警学习教育经常化。坚持周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由政工部门编印学习资料,制定学习计划,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建立思想分析制度,掌握思想动态。该院建立每季度一次的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院党组每月召开碰头会,分析干警思想,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建立健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之间经常性的谈心交心机制,认真落实进出必谈、优劣必谈、忧喜必谈、任免必谈、升降必谈、奖惩必谈的“六必谈”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提炼检察精神。该院把检察官的职业信念、职业追求、职业情操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精神引导、凝聚、塑造和激励作用,要求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意识,大力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精神,公正、文明、高效、廉洁执法。

深化机关文明建没,营造良好氛围。该院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文明局科室”、“文明窗口”、“文明检察官”创建活动,把不断改进工作态度和提高司法服务水准作为重要环节,建立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提升社会信誉,使文明创建活动人人参与,不断拓展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新领域。

发挥基地引导作用,强化自律意识。该院发挥荣誉室、党员活动室、电子阅览室、警示教育基地等教育场所的功能作用,积极营造“要学习、讲学习、爱学习”的浓厚氛围,引导和促进“以学习为荣、以学习为乐”,将学习变成干警自觉的意识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