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司宣

为推进我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市司法局积极创新普法形式,以各种户外便民的宣传阵地和有声有色的宣传形式,有效实现了法制宣传更广泛的时间延伸、空间拓展与人群覆盖,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读书学法”营造法治氛围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全市主要机关、单位组织开展了“读书学法”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得到深化,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和依法办事的氛围。

在以多读书、善读书、读好书为主要内容的“读书学法”活动中,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司法局充分履行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为辖区内每位机关公职人员配备必备的法律书籍,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的法制讲座,定期组织政府部门公职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的学习、履行职务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

为了使“读书学法”活动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市司法局提出了“三个一”目标,即:每位干部“每天读一小时书,每季度读一本书,每月撰写一个书评”,并建立了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三年来,全市210名普法讲师团成员、老年法律咨询协会、普法志愿者,深入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宣讲《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安处罚法》等十几部法律684场次,举办法律讲座500场次,受教育职工达12000余人次。

“法律夜市”送法消暑纳凉

“‘法律夜市’就是好,不仅丰富了我们的夜生活,还学到了法律知识,提高了市民的文明素质。”新县新城社区的刘大妈高兴地说。

入夏以来,针对群众夜晚纳凉、人群相对集中,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司法局结合当地实际,开展“法律夜市”活动。新县的“法律夜市”由县司法局牵头,城管局、交通局、国土局等普法成员单位共同参加,形式多样,有发放法制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开展法律咨询、播放法制影片、举办法制文艺晚会、展示法制图板、调解员现场调解矛盾等。6月份以来,新县已举办6场“法律夜市”,发放资料5000多份,播放影片8部,举办法制晚会2场,接受咨询126人次,调解矛盾4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受教育群众达12000余人。光山县司法局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每个周末在司马光广场举办“广场法制宣传暨法律服务夜市”活动。活动采取设立法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播放普法小电影、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了《宪法》、《民法》、《婚姻法》、《劳动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为现场群众发放资料,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就群众咨询的问题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法律赶大集”深受群众欢迎

在设立镇、村固定法制宣传栏和流动展板的基础上,市司法局利用乡镇集市、庙会、物资交流大会等农民集中的时段,以“法律赶大集”的方式送法进乡镇、进农村,营造出门见法、抬头学法的浓厚法治文化氛围。

在今年3月份的灵山庙会中,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公证员、律师等在灵山镇主干道悬挂10余条普法横幅,展出26块法制宣传展板,设立2个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制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待群众现场询300余人(次),形成了“群众齐参与、法律入人心”的热闹场面。5月份的洋河镇春季物资交流大会上,司法行政干警和普法人员举办了“赶大集唱大戏送法律”普法宣传活动,“赶大集”的商贩队伍走到哪里,法律宣传队伍就跟到哪里,书写普法宣传标语、展示法律宣传图片、发放普法读物、解答法律难题。赶会的群众纷纷前来领取宣传材料,工作人员结合实际案例,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真正把法律送到农民朋友心坎上,取得了明显的普法效果。

“法治文艺”活动蓬勃开展

为了改变法制宣传中的单向灌输模式,市司法局注重从法制宣传的文化含量入手,积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演出活动,使法制观念如春风细雨般悄然潜入人心。

长期活跃在普法宣传一线的商城县映山红艺术团,用富有商城特色的火绫子、大鼓书、天津快板、相声等,创作了一批脍炙人口的法治文艺节目,先后承办了大型法制宣传文艺演出活动80余场次,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全省优秀法治文艺团体”称号。在有“花鼓戏之乡”的光山县文殊乡,组织200余名花鼓戏艺人编演普法“花鼓戏”,自创节目、自编自演、集中排演,寓法于戏、寓教于乐。2012年11月30日,在市文化中心举办的我市首届法治文艺汇演中,整台演出采取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和素材,以小品、快板、歌曲、戏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在全省组织的法治文艺节目征集评比活动中,我市选送的花鼓戏《顶椅》、豫南大鼓《三找司法》、快板《普法工作是典范》均获得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