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杰 俊 杰)日前,息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审查一起移送起诉的开设赌场犯罪案件时,发现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存在诸多疑点,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建议。
犯罪嫌疑人刘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犯罪嫌疑人庞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2012年8月,他们和其他人开设赌场,刘某参与“坐庄”抽头渔利2.3万元,庞某则是在赌场内采取放高利贷的形式获利1万多元。案件管理部门经过审查案件卷宗材料,认为刘某应当构成累犯,庞某有犯罪前科,其二人行为没有可以减轻或从轻的法定情节,故公安机关对其二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决定明显不当。随即,工作人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建议公安机关将其二人予以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当天下午,案件管理部门接到了公安机关的反馈信息,称已将刘某、庞某二人刑事拘留。
近日,息县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庞某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