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建新 周 辉)在省、市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党纪检纪条规学习月活动中,罗山县检察院紧扣学习这根主线,坚持集中学、分组学和督查学的学习方法,全面推进党纪检纪条规学习活动深入进行。

该院一是集中学。每周一上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由院党组成员领学高检院印发的《警示与镜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析》和省院编印的《党纪检纪条规汇编》,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讨论,每名干警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分组学。对外出办案人员超过3人的要成立临时小组,要组织学习讨论,干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三是督查学。为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周带班领导不定期对全院干警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积极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的科室和干警,予以通报表扬;对不重视学习,学习讨论无笔记,学习记录少,心得体会不及时上交的科室和干警,在机关LED电子显示屏和局域网上进行点名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