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干部身上存在“三负责三不负责”现象,即对上负责对下不负责;对富商负责对百姓不负责;对鼓动负责对行动不负责(见7月8日人民日报)。“三负责”是应该的,“三不负责”也是应该负责的。这种现象滋生于部分干部,有一定的土壤气候条件。要铲疴除疾,还须三管齐下,辩证施治。

一是纯洁党性,提升境界,使负责成为自觉行为。无论什么时候,人的认识水平都是正确选择的前提。思想认识到位了,才能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化为自觉行动。对于一个没有觉悟的人来说,再完善的制度法律,也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自觉才是内在动力。而自觉的养成,要靠不断的学习思辨。眼界开阔了,才能看得远看得透,见始知终,把握人生方向,正确做人做事。

二是严格监督,规范作为,使负责成为必须行为。即便是一个高度自觉的人,在某种环境条件下,也可能怠职懒政,得过且过。当负责未臻自觉,就需要敲击督促,甚至当头棒喝,促其猛醒,直至有效追责。有效的监督是保持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机养料。

三是体制束管,群众相马,使负责成为积极行为。“三不负责”说白了是没把群众放在心上,说透了是干部的命运没掌握在群众手里。要让干部真正与群众贴心,最好的办法是在顶层制度设计上予以保证。把干部升贬进退的话语权交给群众,群众才能真正当主人;把干部的饭碗放在群众的手上,群众才能真正成为负责的对象。

看来,群众路线要落到实处,真正转变干部作风,把“三不负责”的“不”字去掉,思想认识是前提,有效监督是条件,制度设计是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