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明丽)平桥区法院继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为扎实开展好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活动,今年采取了一系列创建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院的举措包括七个方面:加强领导。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产生后,立即调整和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启明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主动沟通联系,争取市、区两级文明委的指导与帮助;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官为人民”、改进司法作风等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达到各项活动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努力打造文明和谐环境,积极营造大调解、大和谐的社会格局;利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的“一村一法官”、便民小黑板等活动,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和司法能力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通过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建设,做到法官形象文明、司法活动文明和执法场所文明;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调研,注意借鉴外地经验,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建设活动的业务指导,为创建活动的领导决策和调研成果奠定坚实的基础;大力整治环境,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对办公楼进行整修美化,实行卫生流动红旗制度,达到干警人手一台电脑,基本实现无纸化办公,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坚强有力物质保障的同时,使法院整体文明程度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