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诗绮
昨日,《信阳日报》民生版刊发了关于我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报道,其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到位是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更重要的是,这种消防安全意识是否扎根于物业管理人员以及居民的心中。很多事例告诉我们,即使消防设备再完善,如果人们总是报着侥幸心理而忽视了存在的隐患,那么再先进的消防设备可能也无用武之地。
如今人们居住在小区之内,一个什么样的物业管理才是他们所期待的?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负责。笔者曾经在上海一些小区内做过一番了解,他们的物业管理办公室相当负责任,问卷调查、工作例会、问题申报、处理反馈等日志做得十分详细,物业管理人员时常登门拜访,将“服务”送到各家各户,对于消防安全的问题,物业经理们常常使用假想的办法,去构思将有何种隐患,而后再去检查和处理。而我们身边的一些小区内,人们不难察觉,经常是居民去请求物业来服务,等居民发现问题后,物业或许还没有留意到,而且有时候物业人员推三阻四“请”都请不来,既是如此,物业与居民究竟谁是“上帝”?
而对小区居民来说,消防安全直接与其生命财产安全挂钩,容不得半点麻痹大意。例如上期报道中,有的居民将易燃垃圾随处丢放,废弃的木质家具、皮质沙发堆放在狭小的楼道里,消防通道常被占用,等等问题。建一栋楼房需要一年时间,买一套家具需要三个月的工资,而将他们烧毁却仅需一个小时。时光不能逆转,东西烧毁了可以再买,人若烧毁了,要到哪里去“买”?所以,何谓隐患?就是隐藏着的祸根,人们明明知道那是种风险,却侥幸而避,遂当隐患变成大祸之时,再去痛批侥幸心理之悔,再去总结经验,岂不荒谬?
我们试想,如果物业公司对居民不负责任,居民再对消防安全隐患毫不在意,那么这个社会是不是又少了一份安全感?在这里,笔者着重谴责两点,其一,一家失火可能使整楼尽毁,那些居民不但要想想自己,更要为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其二,古时候还有夜半打更之说,常提醒居民“天干物燥,小心火烛”,而现在的一些小区物业,收了居民的物业管理费,又真真切切地为居民做了多少事?真该好好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