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罗山县法院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成立“三夏”涉农巡回法庭,深入农家、走进田间,加快涉农案件巡回办理节奏,全力为农民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该院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已巡回立案65件,审结61件,调解结案58件,解答农民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困难弱势群体缓、减、免诉讼费2.3万元。

一是以4个人民法庭为依托,及时成立7个“三夏”涉农巡回法庭,专门负责审理“三夏”期间涉农的各类案件。巡回法庭采取定人、定时、定点的方式,每天巡回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走访群众,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开庭审理案件。二是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巡回法庭实行现场调解,对不能调解的案件简化立案操作程序,及时立案、开庭。通过灵活运用“四点”调解法,即对涉农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的,找准“沟通点”;对双方就法律问题看法不一的,选好“切入点”;对双方原本具有较好感情基础的,创造“感化点”;对双方或一方有说情的,用好“借力点”,使很多涉农案件迎刃而解。三是将印制的“便民联系卡”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群众手中。巡回法庭根据案情,因地制宜,通过电话立案、口头立案等简易方式,随时随地为农民提供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