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检察院

开展“五一”安全大检查

本报讯 4月26日,潢川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配合潢川县看守所联合县武警中队战士20余人对监管场所进行了一次突击性的全面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监管干警对监室逐间、逐铺、逐人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监控系统及放风场所安全设施进行抢修,对食堂、消防设备、供电线路、违禁物品以及劳动工具进行全面检查。清除了不安全因素,保证了“五一”节日期间的监所安全。

(王俊辉)

固始县检察院

实行定期选树先进典型制度

本报讯 今年以来,固始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思想政治工作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先进典型的培养选树工作,实行每季度选树先进典型制度,即每季度由政治处组织全院干警,对各部门业务骨干进行测评,院党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1名岗位标兵和1名青年先锋,将评选出来的典型的照片和事迹材料上传至内网,并制作成展板,摆放在院大厅的显著位置,供全院干警学习、参观,注重“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这些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用身边的典型焕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以身边的榜样昭示浩然正气,努力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人才支持。

(叶 青 罗明海)

商城县检察院

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帮扶管教工作

本报讯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扶管教工作,促其成人成才,商城县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即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管教、公安监管、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社会帮教。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面引导未成年人走上正规,回归社会。

(曹洪飞 刘东辉)

息县检察院

承诺为干警办好“七件实事”

本报讯 近期,息县检察院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检,解决事关干警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承诺了2013年度为干警办好的“七件实事”。

这“七件实事”分别是关心干警子女的入学及就业问题、解决检察干警的职级待遇、解决事业编人员的科员职级待遇问题、完善家属院安全保卫设备、关心离退休老干部、完善院图书室设备、解决干警就餐问题等。

为此,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落实实事”的通知,明确了每件实事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协办部门,并要求各责任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定期推进,确保效果。

(余 杰)

光山县检察院

案管部门“三统一”打造人民满意窗口

本报讯 光山县检察院自案件管理部门挂牌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新刑事诉讼规则和上级院要求,实行“统一受理案件、统一律师接待,统一接收和开具法律文书”的“三统一”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分流与办案流程的统一规范。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10余件,接待律师和诉讼代理人10多人(次),接受法律文书120余份,有力地推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司法满意度。这已成为该院实实在在的对外服务窗口,获得了社会上的一致好评。

(东 超 姜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