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信霖  骆 健

2013年2月9日,当除夕的鞭炮呯呯啪啪燃放起来时,固始县检察院反贪局和法警队的干警还在驱车前往固始县南部山区对2名案犯开展“追逃”。

雪天,办案干警在一路前往某村,车却在半路抛锚了。他们临时借派出所一辆昌河面包车再次赶往该村,最终,在派出所干警和包村乡干部的配合下,抓住了潜逃几年后今年回乡过年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几年来,固始县检察院“追逃”案犯7人,共抓获6人,观劝自首到案1人,总到案率100%,受到上级院的高度认可,先后被省、市院授予“追逃工作先进集体”。一个县级院“追逃”工作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是很不寻常的,这源于该院有良好的“追逃”机制和经验。

首先,该院确立“一个中心”即强化组织领导为中心,成立追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系统;其次,树立“两种观念”即树立“追捕逃犯就是树立检察形象”、“抓获一名逃犯等于立了一起案件”的观念;第三,凝聚“三股力量”即积极加强与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的联系,凝聚三方力量,形成追逃合力;第四,把好“四个环节”即把好案情、信息、监控、追捕四个环节,做到熟悉案情求“全”,捕捉信息求“准”,全程监控求“快”,追捕逃犯求“稳”;第五,采取“五项措施”即营造声势、慑之以威,耐心规劝、晓之以理,热心帮助、动之以情,巧布疑阵、施之以谋,兑现政策、予之以诚。针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出逃较多的实际情况,固始县检察院还创新了追逃工作“三个一”制度,即“一案一长”,每个案件都明确一名中层干部具体负责汇总案件信息,协调追逃小组工作;“一人一组”即将7名在逃案犯分包到7个追逃小组;“一组一员”即每个追逃小组都确定一名干警负责小组追逃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确保追逃安全无事故。

经过全面组织、周密部署,固始县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南下温州、北上郑州;东出盛泽、西入重庆;克服种种困难,成功抓获了多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在外潜逃5年,涉嫌挪用公款25万余元的犯罪嫌疑人祁某被反贪干警从山东金乡押回固始县归案。

在外潜逃4年,涉嫌贪污公款11万余元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反贪干警从浙江义乌押回固始县归案。

在外潜逃4年,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姚某被反贪干警从重庆押回固始县归案。

……

到2013年初,固始县检察院成功将第6名在逃嫌犯抓获,并规劝投案自首案犯1名;同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