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俊生 周 辉)近年来,罗山县检察院针对上级配备警用车辆逐年增加、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的新情况,牢固树立“不出事故、不惹麻烦”的思想,坚持“三常”严督查,实现了警车管理无事故、无违纪、无违章的良好效果,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树立了良好检察形象。
常督察。该院坚持把警车使用管理作为检务督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谁带班、谁督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检察长亲自过问,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计财科具体抓,各有车科局共同抓,及时发现、查找问题。
常讲评。在每周一早读会上,该院坚持对上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讲评,查找制度落实情况和违反制度的现象、苗头。及时组织学习最新交通法律法规、外地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情况通报,查找管理漏洞,引以为戒。
常教育。该院坚持日常性安全教育与节前安全教育相结合、危害后果教育与前期遵规守则教育相结合、法规政策宣讲与典型事故教育相结合,树立干警安全行车意识,消除个别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