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关心亮)日前,我市印发《信阳市2013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散葬烈士墓迁移整合、原地修缮及建设市本级烈士陵园等方式,对纪念设施进行保护。
方案要求,在2013年清明节前、8月1日前和11月30日前,分步骤100%完成全市零散烈士墓迁葬保护和零散纪念设施修缮保护任务。全市计划投入资金8447.6万元,集中迁葬烈士墓3465座,原地修缮、保护散葬烈士墓7226座,并完成市级烈士陵园一期工程施工建设。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市各级民政、财政部门成立了信阳市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及统一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截至目前,各县区已完成年度任务规划设计、烈属迁葬协议、施工方案审批及工程招投标、征地、租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各项保护措施按计划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