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 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近日,潢川县启动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工作。
加强领导,建立机构。该县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黄刚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闵家玉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办事处)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办公地点设在中心学校,负责当地民办教师的摸底和初审工作。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该县各乡镇(办事处)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各乡、村、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乡镇(办事处)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县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县、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
明确分工,协调联动。由该县教体局牵头,按照政策规定做好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县财政局做好经费测算、筹集以及补助资金的确定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认定的教师资格范围、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发放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并做到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加强督导,严格时限。该县成立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督查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县委群工部、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审核认定、调查取证和稳控等工作,确保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发放工作于2013年6月30日前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