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耀兵  通讯员 张克玉

2013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日前,市水利局副局长黄宏继就今年纪念“世界水日”、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问: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答:联合国确定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合作”。水利部确定2013年我国纪念“世界水日”和开展“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主题为“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问:今年“中国水周”宣传为什么提出要“节约保护水资源”?怎样节约保护水资源?

答: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必须清醒地看到,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水资源需求将在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尖锐,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将更为严峻。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从制度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针对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决策,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提出具体管理措施,全面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这一水资源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和实施将极大地推动该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问:为什么提出要“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答: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是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明确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意见具体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意见》共分5章、20条,明确提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管理措施和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概括来说,就是确定“三条红线”,实施“四项制度”。“三条红线”,即: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四项制度”,即:一是用水总量控制;二是用水效率控制制度;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四是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问:请问市水利局下一步如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答:按照《意见》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实施步伐,坚守“三条红线”,严格落实“四项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面向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意见》,提高社会各界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二是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水资源管理执法监察能力。三是强化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强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用水监控管理,规范和加强高耗水服务业用水管理,实施节水器具推广行动,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水法》的权威和尊严。

问:从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对河道采砂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明确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河道防汛责任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二是确立河道采砂规划制度。规划要划定禁采区、可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和可采期,确保河道防洪安全、通航安全、涉河工程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三是实行采砂许可制度。规定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必须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等进行采砂。四是明确了法律责任。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和作业方式进行采砂的,要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收回河道采砂许可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阻碍水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据了解,我市河流众多,河砂资源较为丰富,请问市水利局如何贯彻执行《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管好我市的采砂活动?

答:一是学习好《管理办法》。要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尤其是从事河道采砂管理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管理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二是宣传好《管理办法》。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宣传和开展经常性地宣传,使全社会和公众了解《管理办法》的规定,能自觉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使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地进行。三是实施好《管理办法》。要加强河道采砂的组织与领导;要组织编制好河道采砂规划;要严格规范河道采砂许可;要加强河道采砂的监管;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总之,要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正常的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保障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安全,确保河道防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