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金中 骆 健)固始县检察院针对新刑诉法及刑事诉讼规则对法律文书适用提出的新要求,提前筹划,合理安排,规范法律文书使用,积极做好法律文书调整阶段的工作衔接,以此规范执法工作。

一是统一受理工作文书。在统一收案基础上,该院对新增的申请强制医疗、没收违法所得、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案管部门初步设定了接收案件标准;对移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一送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交由其专门办理。在案件受理、文书接收及辩护人代理人提交材料的接收方面,案管部门统一使用案管业务工作文书,接收登记并及时送达办理。

二是实现法律文书有序调整。比照新刑诉法及刑事诉讼规则,案管部门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对案管平台中直接生成的、已修改的侦查监督类、审查起诉类文书直接使用;对其他未修改的法律文书,生成后或修改加盖校对章使用。对今年元月份后开具的各类法律文书,做好登记、编号工作,保留存根备查。

三是突出案件质量监管。案管部门增强对办案期限、新增办案程序、案件重要节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和预警,在监管中发现案件、涉案款物或者办案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同步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等文书提出监督意见,并要求将整改情况限期回复案管部门。在案件质量考评方面,该院案管部门制作了新的案件考评标准,用以指导案件质量考评工作。

四是增强对涉案款物的监管力度。根据刑事诉讼规则新要求,案管部门管理涉案物品保管室后,加强对涉案物品保管室管理,做到账目清晰、物品有序,保证物品移送、保管环节安全;其次,统一管理涉案赃款赃物,保持涉案款物一案一卷、一月一查、一季度一分析机制;保持每月对款物登记台账、文书开具台账、财务账册、检察机关案件统计管理系统核对检查,实现对赃款赃物的全覆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