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 锐

“先看病后付费”,这是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群众如何看待“先看病后付费”?我市何时实现“先看病后付费”?

市民:惠民好事,市民相当期待

2月27日,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进行了随机采访。“先看病,后付费,当然期待了。因为,这是惠民的大好事,也关系到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市民刘女士说。“国家实施的这一政策是很人性化的,有钱没钱都能及时看病,以后不用担心没钱医院会停止治疗,这样一来,经济压力都小了好多。”带着岳父到我市中心医院看病的黄先生如是说。“我觉得最起码有急病时,可以先住上医院治疗,家属可以再想办法筹钱,更加合理和人性化了。”等待排队交费的张先生说。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先看病后付费”,无疑是一种有利于民生的惠民举措,越早实行,就越能发挥惠民的作用。

医院:可以缓解医患关系

长期以来,造成社会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方便、看病不放心”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群众患病特别是大病、急症大额诊疗费用的筹集问题。如果实现了“先看病后付费”,就可以缓解群众看病难、特别是看大病难的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医院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都要求患者或家属预交一定的押金。医院在接收三无人员、车祸等患者时,都坚持“救治第一”的原则。“‘先看病后交钱’相比‘先交钱后看病’,尽管只是就诊程序的简单变化,但患者的感受大不一样。面对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先看病后付费’这一制度的出台,不仅便利患者就医结算,也能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如果制度和相应措施到位,能有效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我市一家医院的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

专家:制度好,但需要诚信制度

“先看病后付费”制度的核心是: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此外,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

“但如此一来,难免出现患者逃费的现象。”“这不仅对医院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我们社会和个人征信体系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这在大城市行得通吗?”“假如病人连自己应该付的那部分也支付不了,那么应该怎么办?”“不知是否能真正实行呢?”采访中,一些医疗机构的人士也有所担心。

有关专家表示,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公民诚信制度,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这种模式在全国推广,还需要较长的路要走。在我市卫生局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是试点实行,河南省只在洛阳和焦作两个城市试点,目前,我市还没有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