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颁布《农业保险条例》,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农业保险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险费补贴,并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该条例将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实际上,自2007年开始,我国农业保险就在国内试点,受到群众的欢迎,不过,农业保险法律机制缺失造成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发展滞后。而《条例》的即将实施,明确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这无疑给开展这项工作的保险机构和具体从事农业保险经营业务的人员都吃了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