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金奇)近年来,浉河区法院大力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
2012年4月,浉河区董家河镇云雾村村民余某和刘某因茶园权属问题产生了矛盾纠纷,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余将刘某告上了董家河法庭,考虑到当时山区正值春茶开采季节,法庭承办法官主动与原告、被告所在的村委会取得联系,借用村委会的场所组织原告、被告调解,就地化解了该起纠纷,确保春茶采摘工作顺利进行。
近年来,该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将司法便民举措贯彻到日常的审判工作中,并成立了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巡回审判经费投入,为业务庭配备专用车辆,把巡回审判率作为各业务庭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该院通过向基层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在办公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提前告知群众受案范围、法官联系方式、法官去向,并准时在联系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还以乡镇基层司法所为依托,建立审判联系点,由基层司法所负责巡回审判地点的协调和群众组织工作,形成巡回审判工作的合力。
截至目前,该院开展巡回审判470余次,巡回审判率达34.7%,诉前成功调解400余件,开展法律宣传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深受辖区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