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邹 乐)1月8日至9日,省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宏昌率领考核组来到信阳中级法院,检查考核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召开考核会。信阳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出席会议。
考核组现场考察了信阳中级法院办公场所,查看了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对20名干警进行了问卷调查;对照考核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廉政教育、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逐项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组分别对浉河区法院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司法技术鉴定工作,平桥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固始县法院社会法庭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听取了基层法院院领导和一线干警的意见和建议。
王宏昌对信阳中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激励和督促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地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全面总结中级法院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中级法院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取得实效。突出考核重点,既要坚持过去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体现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科学性和创新性;严格考核程序,按照方案规定的自查考核、院长汇报、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等环节,逐一进行,实事求是搞好检查考核;注重成果运用,充分发挥检查考核的督促推动和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三要以检查考核为契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通过考核,提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