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姚尚林)为加强2012年冬季和2013年春季灾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进一步维护好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罗山县民政局及早动手,采取得力措施,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根据灾区群众困难变化情况,该局建立完善冬春期间灾民需要政府救助台账,并及时报县救灾办公室。据摸底调查统计,全县需要口粮救济999吨;需要救济衣被的人口1820人,衣被2020件(床);需要救济的伤病人口98人。

实施政府救助和自救相结合。全县各乡镇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救灾预算支出,与上级下拨的冬春救灾款捆在一起使用,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增加收入,提高自救能力,减轻政府救助压力。同时,积极组织社会捐赠,动员亲朋好友、邻里互助,解决灾区困难群众的缺粮问题。

加强救灾款管理和使用。该局严格遵循《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救灾款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对需要救济的人口,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县救灾办审批的程序,建立冬春期间灾民救助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实行一户一卡,按卡施救,规范管理,将冬春救灾款重点用于需要政府救助的农村特困(低保)户、五保户、因灾缺粮户,解决好灾区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