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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镇(办事处)
1.一般乡镇(办事处)(一级乡镇):81个。
2.较差乡镇(二级乡镇):16个。分别为:息县长陵乡(新建1处)、工业园(新建1处);罗山县灵山镇(新增1处);潢川县定城办事处(新增1处);固始县柳树店乡(漏报新增1处)、往流镇(漏报新增1处)、黎集镇(新增1处);光山县寨河镇(漏报1处)、弦山办事处(漏报1处);新县沙窝镇(漏报1处)、八里畈镇(漏报1处)、新集镇(漏报1处)、千斤乡(漏报1处)、吴陈河镇(漏报1处)、浒湾乡(新增1处);平桥区陆庙核心区(漏报1处)。
3.差的乡镇(三级乡镇):24个。分别为:息县夏庄镇(漏报3处、新建2处);潢川县桃林铺镇(新增4处)、双柳树镇(新增2处);罗山县龙山乡(新增9处)、东铺乡(新增4处)、定远乡(新增2处);淮滨县台头乡(新增2处)、芦集乡(新增1处、漏报1处);固始县秀水办事处(漏报3处、新增4处)、三河尖镇(漏报新增7处)、郭陆滩镇(漏报新增5处)、番城办事处(漏报1处、新增4处)、祖师庙乡(新增4处)、胡族铺镇(漏报2处、新增2处)、马堽集乡(漏报2处、新增1处)、沙河铺乡(新增2处)、陈淋子镇(新增2处)、段集乡(漏报1处、新增1处);光山县白雀镇(漏报8处)、孙铁铺镇(漏报2处)、斛山乡(漏报2处);新县苏河镇(新增2处);平桥区肖王乡(新增2处)、五里店办事处(新增1处、漏报1处)。
三、问责处理
依据《关于全市国道省道沿线违章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问责的意见》中三级评定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1.对连续三次检查成绩被评定为三级的息县县长金平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县政府分管领导副县长鲁新建同志停职检查,待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再恢复工作。
2.对连续两次检查成绩被评定为三级的潢川县、罗山县、淮滨县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光山县的孙铁铺镇、息县的夏庄镇、淮滨县芦集乡、罗山县的定远乡、龙山乡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管理区和开发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国道省道沿线违章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措施,强力推进。
2.要加快各类违章建设分类处理工作进度,截止2013年6月底,分类处理工作要全部结束,之后发现的一切违章建设行为一律视为新增。
3.要完善基础档案资料,没有按要求报送录像资料的县区,必须在12月14日前将所辖国省道沿线录像资料报市治理办。
4.城乡集镇规划区已完成规划审批的,并在《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红线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调整规划,不得违法实施建设。
5.要加强督查,督促所辖乡镇(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6.要巩固好前期整治效果,防止出现反弹,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国道省道沿线建设规范、有序。
信阳市国道省道沿线违章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