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文化是人民检察院在长期法律监督工作中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检察文化更是体现检察精神风貌、展现检察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以及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不断适应法律监督工作的需求,不断适应检察干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检察精神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精神风貌和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促进检察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是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广大干警可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确保广大干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使广大干警具有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信念、严格司法的价值取向、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
二是认真总结提炼具有本单位本部门特色的检察精神。检察机关应结合检察干警的思想实际、检察发展目标,认真总结和精心提炼出富有时代气息、具有本单位、本部门特色和凝聚共同价值理念的检察精神,立于显著位置,作为广大干警的座铭佑,使之成为检察干警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从而更好的激发检察群体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检察群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好地推进检察工作的发展。
三是树立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做导航塔。检察机关应当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中,努力挖掘塑造一批先进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同时要营造好学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良好氛围,树立检察干警创先争优的意识,使身边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检察干警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作用,使检察干警对检察精神文化有具体的感知,并自觉将检察文化的精神内涵根植于心,转化为实际行动。
四是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争当学习型检察官为抓手。检察精神文化建设应以学习为主要途径,学习能扩展人的精神视野,通过学习能获得丰富的精神食粮,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要加强学习,不仅要学习法学理论知识,深刻领会司法原则和精神,做一名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还要学习人文、社会、哲学、心理等各方面的知识,增加社会阅历,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因此,在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中,要通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大力倡导和鼓励学习,积极营造学习的氛围,使学习成为广大干警的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成为检察干警的一种自觉行为,这样才能使群体成员的学习潜能得到极大的发挥,学习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五是经常性地开展健康向上的娱乐文化。在检察精神文化建设中,必须始终要以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引导广大干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倡导检察干警以本系统、本单位的先进事迹和检察干警中先进人物为素材,创作出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作品。通过这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作品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弘扬正气、增加队伍凝聚力,激发广大干警团结拼搏、奋发向上,促进检察工作长足发展。
六是建设以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廉洁文化。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强化检务督察、规范办案程序、加强内外监督,使干警在触及法律纪律禁忌时,做到在思想上不愿为不敢为,在行动上不能为。做到自律和他律,最根本的就是要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的要求,设定红线,不管遇到什么情况,决不超越底线,决不碰触“红线”,做到把好“欲望关”,不做欲望的奴隶;把好“权力关”,不为自己和他人谋私利;把好“侥幸心理关”,不让自己头脑发昏,误入歧途;把好“交际关”,多交良师益友,远离处世无度之人;把好“情绪关”,驾驭、协调和管理自己的情绪,做到张弛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