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风

胡锦涛同志11月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求真务实,关注民生,开拓创新,反腐倡廉。十八大报告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纲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和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实践和效果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切实用十八大精神指导地税工作,努力完成地税各项工作任务。

一、解放思想,进一步强化理论创新

十八大报告指出:“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认识真理永无止境,理论创新永无止境。”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作为地税系统,要认真学习理论,研究理论,丰富理论,用理论指导地税工作实际。众所周知,新税制实施已经走过19个年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都有它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新税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中央和地方聚财的积极性,财政收入连年高速增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但是,新税制的税种设计、税政的实施、税率的确立、分成比例的划分及涉及的机构设置等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税务干部要结合税收实际,按照十八大精神要求,勇于实践,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握时代发展要求,顺应人民共同愿望,不懈探索和研究经济和税收发展规律,在税收理论、制度、政策、征管、稽查、纳税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税收文化建设等各个领域,进行研究和创新,使之适应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税收理论创新,积极开展新税制的调研,按照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精神研究,能否将两个税务部门合并,或部门职能合并,内设机构合并等;对税收理论研究,重点是研究分税制的税种设计,是否有利于发展经济,是否减轻纳税人负担,税率的确定是否适度,财权和事权如何进一步明晰,分税制划分比例如何调整以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聚财的积极性。通过调查研究,从理论上论证其可行性,为上级有关部门提供理论依据,以便于更好地完善、修改、补充新税制,为经济建设和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更多的财力保证。

二、求真务实,进一步推进征管创新

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税务部门是政府的执法部门,税收征管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地税部门,要按照十八大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快税收征管法修改和完善,积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改革,积极探索税源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把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税收收入。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纳税服务的内容和方式,让纳税人全面了解税收的立法精神、征管流程、执法程序、队伍管理等内容,使纳税人了解税收,关心税收,支持税收,改变服务方式,全方位、多层次为纳税人服务,把依法纳税变为纳税人的自觉行动。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和发票管理,在税务稽查方面要积极推进纳税评估、税收约谈、阳光稽查、税收预警、分级稽查、纳税人自查等工作,在服务中稽查,在稽查中服务,争取纳税人的理解与谅解;在发票管理方面,要积极改进发票管理的模式,以方便纳税人用票为前提,做好发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快信息管税进程,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信息的快速发展,为我们信息管税打下了基础,我们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把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运用到税收征管的实践中,使之有机结合,发挥信息的作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信息化的运用水平。

三、以人为本,进一步坚持制度创新

十八大报告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作为地税部门,要按照十八大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地税干部队伍,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选拔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各级地税领导班子中,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地税干部队伍整体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使其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深入开展“突出文化引领打造责任型地税”活动,努力实现“尽责任、提素质、树形象”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体现组织的温暖。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文化活动、阅读活动和健身活动,形成良好风气和氛围,激励地税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地税工作之中。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地税干部服务理念,不断规范服务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作为地税系统,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靠制度规范地税干部的行为。要加大学习教育力度,用廉政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地税干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探索研究执法风险的防范工作,教育地税干部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按照国家的政策、税法规定,行使好权力,做好地税工作。要建立廉政风险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对于腐败案件、坚持查处。要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