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信阳市工商局关于服务信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若干措施》第二部分旨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鼓励投资创办市场主体,从放宽名称核准、经营范围、住所(经营场所)、注册资本出资等7个方面制定了23条优惠措施,突破了现行法律框架,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降到最低,程序简化实现了“零障碍”。
全面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鼓励投资创办市场主体
一、放宽名称核准
1.简化企业名称核准程序。允许企业因调整经营方向、做大做强等特殊原因,在其原名称经核准后一年内申请变更企业名称。
2.放宽企业名称保留期限。对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法定有效期和延长保留期内仍未完成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可再延长保留期6个月。
3.允许个体工商户升级保留原字号名称。对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或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为公司的,原则上准予保留原字号名称。
4.放宽小型微型企业名称条件。允许在名称中使用不反映具体行业或能够反映服务内容、方式的字词表述行业,允许申请设立时使用“连锁”字样。
5.放宽外资企业名称条件。允许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行业字词作为行业表述。
二、放宽经营范围核定
1.放宽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外,均允许外资企业、民营企业进入,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2.放宽经营项目。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凡是国家不予禁止的行业,企业均可申请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可凭相关审批文件予以申请登记。
3.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范围。各类经营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许可后,可申办营业执照。
三、放宽住所(经营场所)要求
1.放宽企业住所要求。凡持有合法的房地产证明文件或租赁协议,均可以作为住所和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2.简化登记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经营场所系自有的未取得产权证的,申请人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营场所属于他方产权的,可提交相关租赁协议或由他方出具的证明性文件,办理注册登记。
四、放宽注册资本(金)出资
1.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凡在信阳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允许注册资本“零首付”。
2.实行无最低出资额申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资金、出资、成员出资最低限额无限制。
3.放宽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专利等知识产权增加注册资本的,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技术出资的,可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4.放宽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限制。对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延长出资期限的,经审批部门批准,允许其办理出资期限变更登记,允许投资者依法以其对所投资公司的债权转为股权,增加注册资本。
五、支持设立企业集团或企业联合、转型升级
1.支持企业联合或组建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为3000万元;新兴服务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即可;组建文化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即可。兼并重组企业以股权、净资产出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成立新公司、增加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不受货币出资比例限制。
2.支持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参与国内企业重组改造。允许中国大陆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与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信阳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合作企业。
3.放宽小型微型市场主体准入。允许个体工商户“一人多照”,允许小型微型企业成为企业集团无投资关系的成员,经集团书面同意,冠用该集团名称。
4.支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允许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用原经营场所、原前置许可有效证件、不与他人重名的原字号名称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公司。
5.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行业出资设立联合社或社跨地区设立连锁店、直销店、专营店销售农产品。
六、支持办理“筹办”营业执照
对高端制造、新型建材、绿色食品、电子信息、现代家居等新办工业项目,法律规定需要办理前置审批而暂未取得批准文件的(涉及食品安全、重大公共利益和安全许可的除外),可先核发经营范围为“筹办”、有效期1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可申请再延期1年。
七、简化注册登记申请材料
1.简化外资服务企业营业性分支机构登记材料。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机构,除特别规定外,无须提交相关批准文件,可直接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2.简化港、澳、台地区自然人申办外商投资企业手续。港、澳、台地区自然人持相关往来内地通行证、台胞证或合法入境手续申办外商投资企业,经登记机关核对身份原件后,可不再提交当地公证机构公证文件。
3.简化外国(地区)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手续。境外自然人来信阳投资设立企业或担任拟设立的代表机构代表时,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已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