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陡山河乡人民政府其基本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严落实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民政救灾、林农业生产等政策,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做好农村信访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政务、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组织带领全乡干群发展农村经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近年来,该乡在新县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领全乡广大干群,抢抓机遇,大胆创新,狠抓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农村面貌大大改观,农村经济发展态势强劲。2011年,全乡人均纯收入6001元。2007年获得“市级平安乡镇”荣誉称号、2009年获得“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9年获得市“平安建设先进乡镇”荣誉称号、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获得市级“计划生育一类乡”荣誉称号、2008年获得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荣誉称号,并被县委县政府记三等功一次;2010年至2011年被评为信访工作“四无”乡镇;2011年获得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先后荣获省级卫生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市级文明村镇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