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铜山
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是以特色资源或优势产业为基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依托和纽带,以农业关联产业的紧密型集群化组织形式为特征,现代农业与其关联产业在一定的地理空间内协同发展、耦合集成的现代化产业经营模式。
从河南的具体情况看,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的确已经得到了较好的快速发展。这不仅体现在一批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健康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茁壮成长,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延伸拉长等特色上,而且体现在已经产生了特色农业促动型、龙头企业拉动型、与城镇联动型等多种产业集群类型上。
但从总体上看,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虽已有一定成效,却也存在诸多必须清醒认知并亟待克服的“短板”问题。这突出体现在:
土地规模经营不充分。全省农村土地经营中还存在耕地分布零散、农业产业效益低、农民顾虑难消除、配套政策需完善等窘况。要加快土地流转和集中,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克服“三多三少”的问题:小范围流转多,跨区域流转少;农户间流转多,流向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少;短期流转多,长期流转少。
巨型龙头企业不多。农业产业化集群内的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大型、巨型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少,更缺乏在国际闻名、带动能力极强的大牌龙头企业。也正是因为如此,河南已经形成的名牌农产品更多地局限在本省乃至省内局部区域,全国范围内的知名度不高,品牌效应也不是很强,产业集群与著名品牌之间难以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也难以充分发挥品牌优势和综合效应。
科技创新推广不理想。从农业科技创新看,全省尚存在管理和创新体制落后、激励机制趋于学术化、财政投入不足、有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两张皮”等窘况,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就必须解决传统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偏颇、市场诱导机制缺失、资源分配失衡、关键环节缺失等问题。从农业科技推广看,全省尚存在“官办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经费投入不足、人力资源短缺且素质较低等困境,要宽广度、大流量地搞好农业科技推广,就必须解决健全“官办”体系、实现“线接网联人聚”、防止科研与生产“两张皮”、解决“最后一公里”等问题。
产业链条不长。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发展水平还很低,大部分农业产业化集群的产业和企业构成不尽合理——产业链条短而且单一,企业化经营水平低,创新能力还很弱。在此背景下,河南初步形成的一些农业产业化集群还存在“集而不群”的现实,更多的只是同类之间的简单“扎堆”,既无明显的专业化分工,又导致了集群内的企业同构乃至恶性竞争。
区域协同难突破。在培植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过程中,区域协同显得越来越重要。从全省的实际情况看,各地存在根深蒂固的保守文化思想和落后的发展理念,地方保护主义造成的市场分割,区域经济发展形成的较大差异,各自为战的发展规划造就的“路径依赖”,不合理的政府干预等问题,如果不采取得力措施加以纠正,这些都可能会成为区域协同发展的瓶颈。为此,必须尽快打破传统的行政分割的管理体制。
财政扶持欠得力。目前全省在财政扶持方面还不是很到位、很得力,还没有真正起到“定心丸”作用和“引导剂”作用。这主要体现在:财政扶持政策领域过多,财政扶持资金难以发挥引导作用;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马太效应”,致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财政扶持资金使用因缺乏跟踪问效机制监管乏力,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等。
金融支持不畅通。培植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不仅对金融支持的需求规模迅速扩大,而且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如金融需求的主体大大增加,长期性资金需求增长较快,金融服务协调性要求进一步提高等。可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农村资金大量外流,支农贷款力度减弱;担保条款提高了农民贷款的进入门槛,降低了金融需求的服务普遍性;农村基层的金融供给主要以短期或流动性资金贷款为主,无法满足中长期投资贷款的需要;贷款供给存在的时滞问题,使金融支持的时效性和连续性缺乏有效保障。所有这些方面均表明,目前的金融支持很难满足全力培植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的高要求。
全省要培育壮大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就要有的放矢地消除上述“软肋”。可以采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对策措施包括:
推动土地流转。让静态的土地资源动起来,推动土地流转和规模集中。具体办法:在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以探索试行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农村承包地换城镇社保的改革试点,为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集中铺就坦途;在耕作条件好的地区,可以探索推行“企业参与、农户入股、收益分红”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规模流转和集约经营;在耕作条件不好的地区,立足当地自然条件和农业产业基础,重点向肉品、乳品、茶叶、中药材、林产品等优势农产品靠拢,争创产业创新优势。
培育龙头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等措施使生产要素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发展规模大、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民营中小企业,并促其在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内与龙头企业形成密切配合、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完善的网络体系,共同提高产业集群效应。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的标准化生产水平。
激励科技创新。整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人才、实验设备等资源,以及科研开发推广服务平台,提升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中心,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及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请专利、新设立国家级研发中心及成功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
强化加工支撑。组建新的河南省农产品加工研究院,并以此为龙头,融汇、集成全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力量,力争通过5至10年的建设,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农产品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拥有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最终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创新基地。
促成联动协同。打破行政界限,建立科学合理的协同发展机制和制度框架,完善超越地方利益的区域协调机制;冲破区域合作中的市场分割与地方保护主义“行政藩篱”,健全跨行政区的点轴开发与增长网络体系,构建不同层级有效衔接的农业产业化集群体系和相互促进与带动机制;通过“政策梯度”,借助差别化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土地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和金融政策等,推进资源和要素的合理流动,实现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
优化财政扶持。明确各级财政重点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对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贴息支持或资金补贴;对与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资金补助;对考核合格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集群,给予资金奖励。
完善金融支持。借鉴温州区域金融改革经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各级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信用社对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的贷款规模和范围。加快村镇银行发展,扩大涉农小额信贷规模。
(摘自《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