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骏 龙成柳
当前,智能无处不在,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智能冰箱、智能洗衣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各样的智能家电产品也层出不穷,可是这个智能往往把消费者弄得晕头转向,为了更好地规范智能家电市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5日批准发布了国家标准GB/T28219-2011《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该标准将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划分五个等级 智能家电国标下月实施
据悉,目前智能家电尚无同类国际标准,之前也无相关国家标准。笔者了解到,《通则》原本定在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但由于审批环节晚了,所以把时间改在了今年9月1日。
《通则》首次对智能家电给出了明确定义:采用一种或多种智能化技术,并具有一种或多种智能特性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标准同时明确,家电智能特性是特指人工智能特性,即家电的控制系统所具有的类似人的智能行为,如自学习、自适应、自协调、自诊断、自推理、自组织和自校正。根据出台的评判标准,简单增加上网、3D功能的彩电已无法再被称为智能电视机。
《通则》把家电智能特性检测与评价内容分为智能特性、智能技术、智能结构3个层次,将检测与评价方式分为整机检测、联机检测和脱机检测3种方式。通过检测评价,每款智能家电必须认定采用了何种智能技术,是否因此产生性能提高、功能扩展的效果,并根据总得分将家电“智商”分为5个等级,即1级至5级,1级为最高级。评价的结果执行百分制,其中总得分80至100分为1级;60至79分为2级,40至59分为3级,20至39分为4级,0至19分为5级。
此外,《通则》还规定,根据检测、评价的结果,对送检家电确定其智能化等级后,应发放智能化等级标志,并贴于产品自身明显处,且在包装箱上标注。(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