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然

随着《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不断加大管理执法力度。随着宣传的深入,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南湾湖的水质问题,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意识到保护南湾湖的重要性、紧迫性,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护我们的“大水缸”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责任。

责任,不是一个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自觉行为;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所有的人。作为个体,履行保护自家“水缸”的职责,并不难做到。不去南湾水库中游泳,可以选择去室内游泳馆;不去水库边吃“地锅饭”,依然有其他地点的美味供大家品尝;不在景区内乱扔垃圾,生态保护只是举手之劳。大多数市民在认识到这些保护行为的意义所在之后,都能严于律己,并劝说周围的亲朋好友、监督他人。但是,仍有一些人依然我行我素,置若罔闻。对这些不自觉或屡教不改的人或事,不但有关部门要加大惩罚力度,全体市民也应同心协力制止。

作为群体——从事旅游业、种植业、养殖业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者,要充分认识到农药、化肥、畜禽粪便、废水对水资源污染的严重性,继而深入认识到水污染对我们自身生活的危害性。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不折不扣地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还要努力学习环保知识,使用科学的技术从事农业生产和养殖活动。在遇到与环保发生冲突的问题时,一方面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另一方面,要自觉主动地寻找解决措施,而不应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无视生态环境的破坏,消极行事,违背《条例》的规定。这样做,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也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子孙后代的不负责任。

作为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保护“大水缸”的浓厚氛围,让每一个市民具有保护南湾湖的责任意识与信念;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协调好各方利益,奖惩分明。对于保护有力的行为予以嘉奖,对因顾全大局而经济遭受损失的农业生产者、养殖者、经营者等,予以适当的补偿,对破坏、污染水资源的行为严惩不贷。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要彻底根除推诿扯皮的毛病,只有上下同心,积极协同作战,才能保证《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总之,保护“大水缸”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只有每个人、每个群体、每个部门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只有上下同心,协力作战,保护我们的“大水缸”才能看到希望。让我们都记住:保护“大水缸”是共同的责任,谁都无法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