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国
昨天,《信阳日报》一版刊发了赵雪峰同志撰写的言论稿《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该文选题好、论述充分,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针对性;但看后似有意犹未尽之感,遂忍不住絮叨两句: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十分必要,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最终应归结到干部的政绩(即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成效)上。
政绩,即干部的工作成效,它是干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成果,是一个干部思想境界、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以及事业心、责任感等综合而直接的反映,是衡量干部素质优劣、德才高下的客观现实依据。拿政绩说事儿,选上的人心里踏实,会更好地激励其在新的岗位上继续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一时未能选上的人心里服气,他们会见贤思齐,朝着正确的方向努力,从而有助于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的确立,有助于对干部队伍整体的正向激励,有助于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进步。以政绩论英雄、选人用人,可以让组织上放心,可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从而有利于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有利于增进和谐社会建设。反过来说,如果抛开干部的政绩来评价干部、选人用人,既丢掉了评价、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又使评价、选任干部的标准失去了客观现实性,会让评价、选任干部的标准变得像“人人心中的上帝”一样千姿百态、形形色色,从而使其不便掌握、难以操作,无法以一个根本标准对干部作统一衡量,如此评价、选任干部,最终会闹出什么情形来真是不敢想象。这样做,一方面易使被评价选任的干部不易找到继续努力的正确方向;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上级党组织领导成员间统一思想的难度,不利于其形成统一意志、正确决策、果断决策,也会给其团结稳定、实施坚强有力的领导带来副作用;同时,还会使后备干部找不到学习的榜样、看不清努力的方向,不利于确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利于激励更多的干部奋发进取、建功立业;更重要的是,广大干部群众不易从被选任者身上看到沉甸甸的、能说服人心的“硬货”,进而会“疑心生暗鬼”,衍生出种种离奇“传说”,从而进一步污染本已需要大力净化的党风、社会风气,其危害不容低估。
农民,养鸡为了下蛋、种地为的是收粮食;党和人民选任干部是为了改进和加强一个地方、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是为了那里的发展进步,干部必须把政绩作为自己的根本追求。因此,把政绩作为评价、识别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实乃天经地义之事,毋庸置疑。选任干部的正确导向,理应最终归结到干部的政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