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地方税务局为了给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更好地宣传契税政策,防止纳税人因不了解契税政策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负担,日前,市地税局副局长徐慎刚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问:目前我市契税征收机关还是各级财政机关吗?
答:从2011年1月1日起,我市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已全部划转到地税部门征收管理。
问:个人在某小区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附带有一间贮藏室和一间车库,在办理房屋契税时储藏室和车库要缴纳契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贮藏室、车库和普通住房一样属于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应该缴纳契税。
问:1995年购买一套140平方米的单元房,现在想申报缴纳,请问税率是多少?
答:1997年国务院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该条例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1995年,应按照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的《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6%的税率缴纳契税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问:个人在信阳新区有一套1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由于工作调动,打算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自己的好朋友,请问如何缴纳契税?
答:地税机关在征收契税时,首先要审核房屋交易价格,作为存量房交易,即二手房的交易,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以税务部门的“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评估出的价格为准,征收机关以此核定的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此外,对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行为,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问:个人现有住房一套,当时在办理房产证时由于其他原因,借用朋友的身份证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现在打算把该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请问需要缴纳契税吗?
答:上述个人的房屋过户和市场上二手房买卖性质完全一样,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契税。
问: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土地、房屋的用途,如何进行契税征收管理?
答: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减征、免征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问:对城镇房屋拆迁居民重新购置房屋是否征收契税?
答: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问: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问:如何确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滞纳金加收是如何规定的?
答: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应当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20日内缴纳税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人符合减税或免税规定的,应当从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申请办理契税减税或免税手续。
问:对于承受经济适用房是否免征契税?
答:对于承受经济适用房不得免征契税,应照章征收契税。
问:纳税人分期限支付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成交价款,应按什么征收契税?为什么?
答:纳税人分期支付土地、房屋成交价款,应按合同规定的总支付金额一次性缴纳契税。因为:(1)权属转移行为在合同生效的同时即已发生,与付款方式无关。(2)契税是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征税,无论付款行为多少期次,权属转移是一次性行为,所以应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征收契税。(3)易于税收管理。
问:什么是土地、房屋继承?对土地、房屋继承是否征收契税?对接受遗赠行为是否征收契税?
答:土地的继承是指公民依法接受死者遗留下来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房屋的继承是指公民依法接受死者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房产的行为。
土地、房屋的继承不属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范围,因此,不征收契税。非继承人承受遗赠房屋,属于赠与性质,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问: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什么条件下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政策?
答:(1)2010年10月1日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2)2010年10月1日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问:个人购买住房办理契税时需要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交什么资料?
答:(1)不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者: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等上述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可办理。
(2)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者: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上述申报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问: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若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应如何办理?
答:(1)需要向契税征收机关领取的资料:河南省契税减免申报表、诚信保证书、房屋查询证明书、婚姻状况查询证明书(申请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未婚成年纳税人领取并填写)。
(2)契税优惠办税流程:纳税人携带需个人提交的申报资料到契税征收窗口进行初审并领取有关资料→按要求填写有关资料→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房地产主管部门填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到民政部门查询(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填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到契税征收窗口合并提交申报资料→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按优惠税率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