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家海)近年来,光山县检察院不断创新举措,强化车辆管理,狠抓车辆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不放松,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抓作风、抓监督,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实现了交通安全无责任事故。
抓教育,使之学习认识到位。该院一是结合工作需要,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和相关警务用车管理规定,教育驾驶人员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法规意识和纪律要求。二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利用业务部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筛选部分典型案例,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警示预防。三是根据学习情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安全行车大讨论,谈心得,讲体会,使全体驾驶人员在思想上受到洗礼,收到良好效果。
抓制度,使之措施管理到位。为促进车辆规范化管理,该院每年都适时完善相关请示汇报、用车审批、保养维护、责任追究等奖惩为内容的车辆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在运行上有章可循,从源头上把住用车关,从而杜绝了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开霸王车和车辆失控等现象。由于管理规范,责任到位,不仅进一步增强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还激发了驾驶人员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意识。
抓作风,使之责任意识到位。该院坚持把加强驾驶员队伍的作风建设作为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在遵规守纪、安全驾驶、职业道德、作风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严格要求。近年来,该院驾驶人员严格按照行为准则,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文明行车习惯,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抓监督,使之预防管理到位。该院一是计财、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对于车辆的使用范围,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干警未经批准禁止驾驶公务车辆;没有派车单门岗禁止放行;未经批准禁止因私使用公务车辆;红白喜事禁止使用公务车辆;晚上非办案禁止将公务车辆停放在院外;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双休日、节假日非因公禁止使用公务车辆;酒后严禁驾车。二是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充分利用每周例会,传达学习典型案例,进行安全提示,确保驾驶人员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