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梅 杰)近年来,商城县法院在立案工作中,坚持司法便民与依法审查相结合,既依法保护了当事人诉权,又防止了司法资源滥用。

一是公开立案审查标准。该院在立案大厅摆放和张贴诉讼指南,说明各类案件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案件管辖、不得起诉情形等审查标准,以及受理案件程序、财产保全、举证须知、双方权利义务、司法救助等工作流程,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地参加诉讼。同时还设立导诉台,配备导诉员,由专人将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工作流程告知当事人,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提高立案审查效率。该院对符合立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案件,当即立案,限时办理。对疑难复杂、材料不全的案件,调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审查,及时告知当事人补齐相关材料,缩短立案期限。

三是依法疏导非讼纠纷。该院对确实不属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通过转办、口头驳回等方式当即处理。同时由立案庭法官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

四是做好诉前纠纷化解。该院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的沟通协调,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使一部分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