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国民 闻俊义)近年来,息县审计局采取送达审计、审前公示、审计承诺、审后回访等制度,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增加了工作透明度,确保审计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实行送达审计制度。针对审计业务人员少的实际,该县审计局规定,除特别安排的审计项目外,均要实行送达审计。即由审计人员将所需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统一带回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人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可随时向相关领导及业务人员交流探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公正性、廉洁性,又节约了时间和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行审前公示制度。审计组在审计进点的同时,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前公告,公示审计的内容、范围、时间、审计组成员、举报电话及审计纪律等,既方便了被审计单位的知情人员与审计人员的沟通联系,又确保了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全方位监控下开展工作。
实行双承诺制度。审计中不仅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还要求审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就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保证工作质量等方面,向审计机关作出承诺,强化了内部防范和约束机制,保证了审计执法的顺利进行。
实行审后回访制度。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该局指派局党支部成员和纪检监督人员深入被审计单位回访,重点了解审计人员在审计执法过程中工作是否敬业、纪律是否遵守、廉洁制度是否得到落实、服务是否到位等,回访结果装入审计人员档案,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