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海燕)“你好,你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违反了《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禁止游泳的规定,现根据《河南省信阳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给予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昨日下午17时30分,市民夏某在南湾湖燕尾岛附近水域游泳,当场接受了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的处罚。
近段时间气温居高不下,市民到南湾湖游泳的现象愈发严重。为切实保障中心城区人民身体健康和饮用水安全,遏制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游泳行为,昨日下午,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与市环保、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游泳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加强南湾水库水源地的管理,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开展十余次的大型集中整治行动,今年从5月份起,针对禁餐、禁泳,管委会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下午17时30分,记者跟随执法队伍,在燕尾岛周边看到,在执法人员的劝阻下,大部分市民纷纷上岸离开,但仍有部分市民在观望。
南湾湖风景区管委会的负责人介绍,为了切实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目前,南湾管理区成立了贤山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并将成立燕尾岛区域综合执法办公室,对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长期限开展执法工作。今年年内,管理区准备在水库上游完善警示、隔离措施,逐步完成对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居民的搬迁工作。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我们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目的是让大家认识到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是违法行为,批评教育部分不自觉的市民,进一步提高市民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识。作为管理部门,我们同时也希望全体市民增强环保意识,自觉保护我们的大水缸。”这位负责人呼吁。
在当天下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共处罚游泳市民20余人次,清理处罚租卖游泳衣、游泳圈的摊点3处,拆除私搭乱建棚子1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