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通讯员 张其辉

在偏远艰苦的基层法庭,姜辉一干就是27年。他以默默的坚守、无私的奉献,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27年来,姜辉审结各类案件3500多起,平均每年审结的案件都在120起以上,80%以上是以调解、撤诉的方式解决的。在审结的案件里,他没有和当事人红过一次脸,没有一起案件超审限。审结案件中的近万名当事人,没有一人缠诉,没有一人上访告状,更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判决不当而引发“民转刑”的案件。姜辉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先后获得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他所负责的法庭3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11年东岳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2007年,辖区村民张老汉养的牛因管理不善,经常吃村里的庄稼,后来张老汉发现他养的牛眼睛被人打坏了,怀疑是李某家人干的,双方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投掷土块,被村民劝开。后来张老汉到自己的地里干活,因心脏病突发死在地里。案件发生后,李某被行政拘留15天,经市、县公安局和省公安厅法医对死者二次进行尸检,都认定张老汉是因争吵激动诱发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派出所及相关单位调解,李某一次性给付张家7000元赔偿。老人安葬后,张氏兄弟二人认为公安机关放纵犯罪,不依不饶,到处缠访闹事。

后来,姜辉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果断做出了判决:张老汉对此次相邻权纠纷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李某承担次要责任,扣除已给付的7000元,张老汉两个儿子得到了2000多元的赔偿。张氏兄弟不服判决,暴跳如雷,准备上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姜辉耐心地跟他们解释:“你们是为了父亲讨公道,还是为了钱?你们如果认为判决不公,可以拿着判决书到省里找专家咨询一下,再上诉不迟。”后来,张氏兄弟到郑州找了几家律师事务所,得到判决公正的肯定后,不仅不告了,还非常感谢姜辉的公正判决。

姜辉说,在农村干了这么多年,农民就是他的亲人,为他们服务其乐无穷。他曾多次表示,自己不会离开基层法庭,如果身体允许,退休之后也会尽力在基层发挥自己的余热。

姜辉的事迹引起了国家级重点媒体记者的关注。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走进法庭》栏目记者、《人民法院报》和《河南法制报》“走基层、转文风、改作风”活动记者,纷纷深入息县人民法院东岳法庭采访姜辉,感受基层法庭工作状况,对姜辉事迹进行了深度挖掘和宣传报道,在全省法院系统引起巨大反响。省法院张立勇院长在今年全省“两会”作法院工作报告中点名表扬了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