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 辉)“父母在外地打工,长期无人管教的林某,因此形成了霸道、自私的性格,动不动就与同学由口角而演变成拳打脚踢,如今,他的生活情况怎么样?他的心理状态又如何?”近日,罗山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带着崭新的步步高学习机和捐款,来到该县莽张乡林某家,又一次开始了“家访”。

2011年6月该院办理了一起中学生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这个学生便是林某。林某因家住乡下,一人在该县某高中上学,因为家中大人外出务工使其长期无人管教,因此形成了霸道、自私的性格,因一点小事便与同学动起了手,在相互碰撞中,致使同学陈某脾破裂,到医院做了脾切除手术。当时承办些案的检察官考虑林某的行为其家人负有很大的责任,便联系上林某的家长和他们进行沟通,希望他们能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陪陪孩子。林某的家长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过错,主动在民事部分做了赔偿,林某也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该院认为林某系新入学的高一在校学生,于是建议对此案作相对不起诉。并到林某所住地的某高中做了大量工作,使林某换了一个新环境开始了新的校园生活。当林某接到相对不起诉的通知后,抹着眼泪跪在父母与检察官面前深深地忏悔:“今后我一定告别过去的日子,从新做人。”

从那天起,该院的检察官们便和林某结下了不解之缘。一年来,他们常常到刘家“家访”,每次来,都会带来捐款、书籍、衣物和急需的日常用品,更有亲人般的问候和谈心。检察官的温情慢慢温暖了林某的心,他渐渐地敞开心扉,林某霸道、自私的性格在变化,脸上的笑容也渐渐多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