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彦飞)5月31日至6月3日,由省旅游局、省民族宗教局联合组成的全省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检查组莅临我市,对全市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旅游局副局长金尚林及罗山县、光山县、商城县、固始县旅游局的有关负责人分别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市旅游局关于全市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专项检查工作的汇报,深入罗山县灵山风景区、光山县净居寺风景区、商城县观音山风景区、固始县西九华山风景区,实地查看了景区内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情况,详细了解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意见》(旅发〔2009〕30号)、《关于贯彻实施“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等3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国标委服务联〔2011〕58号)等文件精神、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对我市宗教旅游场所燃香专项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贯彻文件精神迅速,组织领导得力,督导检查到位,宣传引导广泛,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检查组对我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性意见。

市旅游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强全市旅游行业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面规范我市宗教场所燃香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宗教旅游场所的文明、安全、环保和秩序,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