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宏伟)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今年3月至5月,市环保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近日,省环保厅督导组对我市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

省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南湾水库、新县香山湖水库、商城县鲇鱼山水库、光山县泼河水库、罗山县石山口水库等8个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我市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督导组指出,信阳市环保局结合本地实际,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和努力,尤其是多年来在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体现了信阳市环保部门勤政为民、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市环保局指挥协调到位,局属各部门配合密切,促使南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对专项执法行动各阶段工作信息的报送及时、认真、规范;在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时,按照保护区的不同情况,分别向饮用水水源所在地政府致督办函或向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环境监察通知,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宣传工作到位,在《信阳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省督导组还对我市今后的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对未进行保护区规划的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要尽快上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划;二是对在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已关停但未拆除到位的环境违法项目,要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督促其限期拆除到位;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将未纳入监督性监测计划的8个水库纳入监督性监测计划中。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环保局将按照省环保厅要求,以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规范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规划、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活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水、喝上干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