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辆肇事逃逸
作伪证被提起公诉
3月17日5时,息县城关镇居民王某驾驶借郑某租赁的小轿车,在一加油站前不慎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当王某发现骑摩托车的人当场死亡后弃车逃离现场,并通过手机告知轿车租赁公司经理吴某。为了得到车辆的保险赔偿金,吴某就劝说租车人郑某冒充肇事司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想到自己应承担赔偿受害人损失的责任,郑某只好听从吴某的安排。但是,郑某在公安机关交待事故过程中,却不能自圆其说,最终供述了事实真相。随后,公安机关将其他二人抓获。
息县检察院经审查此案,认为王某驾驶车辆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吴某为得到车辆保险赔偿金而指使郑某冒充肇事司机,其二人行为构成伪证罪,遂对此案作出起诉决定。
(余 杰 俊 杰)
信阳警民爱心接力
四川“浪子”顺利回家
日前,经过老城派出所、固始县公安局和信运公司等多方爱心接力,让流浪信阳多日的四川籍小伙程某顺利回到家中。
5月17日7时,一名衣衫褴褛、目光有些呆滞的男青年在固始县城关大街上踱来踱去,此举引起了固始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民警的注意。民警经过耐心询问,得知该男青年名叫程某,是四川巴中市巴州县人,有轻微智障。据其称,其数日前被一同出来务工的一名“老乡”从四川老家带至固始县,骗光其身上的所有钱财后将其抛弃。得知此情况后,固始巡警立即联系老城派出所交巡警,协商援救事宜,随后将其送上开往信阳的客车。当日20时,老城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民警到汽车站将程某接到大队,并为其卖来晚餐和饮料。随后,民警与其家人和当地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当日22时,程某终于坐上了回家的火车。(付金钟)
无证驾车致人重伤
肇事者逃逸负全责
固始县的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撞伤他人后,不积极施救,却驾车逃逸。结果,李某被认定负全责。5月16日,固始县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在案发后逃逸,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主动投案,构成自首,依法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120000元,取得受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饶亚军 吴章科)
以恋爱为名行骗
被判管制并罚金
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女网友财物,最终落入法网。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力(化名)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谭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谭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董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