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梅 杰 赵曾行)日前,商城县法院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服务宗旨,坚持依法立案、规范立案、和谐立案的原则,切实保障群众诉讼权利。
一是坚持依法立案。该院充分发挥立案工作的“窗口”作用,对法律关系明确,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审查立案受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政治敏感性强的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合议制,避免了因立案不当引起法院工作的被动。
二是坚持规范立案。该院认真贯彻立案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规范立案程序,实行审查、立案、收费、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切实做到案件随到随立。对材料不全的案件,一次性告知应补齐的事项,彻底杜绝了“该立不立”和“不该立乱立”的现象。
三是坚持和谐立案。该院开通弱势群体诉讼通道,对涉及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弱势群体的民商事案件,采用优先处理机制,即优先接待、优先立案等措施,用和谐立案机制温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