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 杰 黄树山)近年来,息县检察院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连续多年无涉检赴省、进京访的目标。

建立涉检信访责任追究机制。该院坚持信访工作责任制,检察长每年和分管业务的党组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签订涉检信访工作责任书,明确规定办案部门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办案人员是首办责任人,并将信访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评,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健全矛盾化解联动处理机制。该院坚持推行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信访工作制度,积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探索建立了“党委领导、检察机关牵头、其它部门配合”的协调处理信访案事件的工作机制。

建立风险动态预警机制。该院制订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建立了线索排查制度、信息汇总分析制度、重点防范制度,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重点案件、重点对象,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对可能引发集体访、非正常访及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制定方案进行处置;对应当进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的案件,案件承办人对办案和处访同步进行,做到及时掌握重大矛盾征兆,早发现、早处置,填写“涉检信访风险评估表”,报送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批;风险处置后,要求有当事人满意息诉的保证书或回访息诉见面材料,书写《处理办案风险问题情况报告》,报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长审查是否结案。

建立过程督查机制。该院注重建立内外督查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案件质量,防止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出现。对外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适时公开相关案件处理信息,防止因为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而导致当事人的误解,并由此引发纠纷;对内建立跟踪监督制度,控申部门、监察部门对办案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最大限度地消除矛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