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铎)4月11 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来到光山县和平桥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强调各地要宣传红十字会事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树立红十字会的良好形象。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光山县和平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汇报。近年来,光山县红十字会以“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统一、普遍”为基本原则,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人类尊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状况,在扶贫济困、推动公民无偿献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自2003年以来,平桥区红十字会共组织辖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各乡镇、办事处共3万余人参加了无偿献血,连续三年获得“信阳市无偿献血先进单位”称号。今年1月,平桥区红十字会还举行了“红十字博爱送万家”启动仪式,为困难教师、贫困学生发放了价值2万余元的救助款物。

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对光山县和平桥区人民政府认真实施“一法一办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抢抓机遇 ,为红十字会工作的开展创造环境。要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资金筹集体制机制,提升救灾应急能力。要广泛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积极稳妥地推进人体器官捐献活动。要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红十字会干部的学习、工作和创新能力,树立红十字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