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浉河区法院在探索行政审判与民间调解、社会调解之间“诉调对接”机制的实践中,推出了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模式,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双方架起了平等参与诉讼、协商化解纠纷的平台,及时妥善地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图为日前该院以“圆桌审判”妥善化解行政矛盾时的情景。
任桂萍
杨 瑛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