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宏刚)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固始县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2001年、2006年两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后,第三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创建活动重在建设”的原则,把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从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出发,各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广大干警积极参与,使两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