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山县交警大队协助该县法院异地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案。2011年4月12日19时许,河南省正阳县居民王某驾车途经312国道罗山路段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案件侦破后,王某被批捕羁押于罗山县看守所。因王某身患各种疾病被取保候审入院就医,之后王某就以身患重病为由拒不到罗山县交警大队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当案件进入起诉审理程序后,罗山县交警大队积极协调该县检察院、法院及受害方前往正阳县,在王某就医的医院里设立特殊临时法庭,相关法律程序履行完毕,该案件审理工作圆满结束。图为日前临时法庭在正阳县中医院庭审现场时的情景。

卢开春 张启锋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