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工商局对全市主要媒体2012年1月份至3月份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发现部分广告发布严重违法违规。现将典型违法广告公示如下:
1.信阳恒阳生态园违反《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在信阳出租车顶灯发布广告使用夸大、绝对化语言。
2.信阳新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印象欧洲”,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在信阳出租车顶灯发布广告内容“买一房得三房,买二房得四房”误导消费者。
3. 信阳人民广播电台在广播传媒中播发的北京海华医院广告宣传治愈率,违反《广告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4.信阳男科医院在电视媒体中播发治疗前列腺疾病广告,违反《广告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夸大宣传治疗技术方法。
5.信阳不孕不育症医院违反《广告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在印刷品广告中使用绝对化语言宣传其治疗效果,并以新闻报道形式宣传医疗技术,属违法广告。
6.平桥广电中心频道播发的京华肝病医院广告以专家形象做证明宣传治疗,播发的“飙风1号”以专家患者形象做证明宣传治疗,违反《广告法》第十三、十四条规定,内容严重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
信阳市工商局
201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