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 潇)近年来,浉河区检察院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针对发案单位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四项措施,促使其提高思想认识,堵塞漏洞,建章立制。

一是针对问题发建议。该院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发案单位完善干部管理制度,防止“一把手”权力集中;强化业务管理制度,杜绝主要领导违规干涉具体业务;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监督职能;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二是针对案例抓教育。该院检察官紧密结合发案单位所涉案例,围绕职务犯罪现阶段的特点及趋势、职务犯罪的危害以及怎样预防或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给发案单位干部职工上法制教育课,使大家切实增强职务犯罪及其危害性的认识,自觉远离职务犯罪。

三是针对发案找原因。该院在发案单位召开案件通报、座谈会,并就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展开分析、讨论,使大家从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针对漏洞助补救。针对发案单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该院预防科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研究、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帮助案发单位建立一套比较完备的职务犯罪预防体系,有效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