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假冒乌龙大曲白酒案
2011年1月18日,在省、市、县质监局开展联合执法打假“铁拳”专项行动中,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经过多日艰苦的排查,确定目标地点后,执法人员和厂方技术人员在省质监局稽查总队的具体指导和公安机关的配合下,迅速出动,一举将隐藏在浉河区双井办事处何寨村一民房内的一批假冒乌龙大曲白酒查获。厂方技术人员当场对该批白酒进行了鉴定,确定为假冒产品。该批假冒白酒共1130件,规格为700毫升/4瓶/件。
查获生产假冒防水卷材案件
2011年4月13日,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进行责任区巡查时,发现一违法生产防水卷材窝点,现场查获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防水卷材640卷。该生产窝点位于固始县段集镇,现场生产设备有卷材机一套、除尘设备一套、沥青锅四个。生产的成品有“驼王”牌防水卷材71卷,标注为:驼王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潍坊京九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为XK23-203-00183;“鑫泰”牌防水卷材569卷,标注为:鑫泰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寿光市永泰供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为XK23-203-00181。
端掉一“消毒毛巾”加工黑窝点
2011年4月18日,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一举端掉一加工“消毒毛巾”的黑窝点。该窝点位于信阳市红星村一民宅内,现场卫生状况极差。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所有生产设备仅为两台双缸洗衣机和一台塑料袋封口机,无任何消毒设备。现场查获325套“洁雅消毒毛巾”,产品标注:本产品经过380℃远红高温消毒,专利号23690755112.1,厂址:信阳市友谊街104号。经查,该加工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主要从事将回收的一次性使用毛巾进行清洗后复销到发廊、美容美发店等地。产品上标注的专利号、地址均系伪造。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产品进行了封存。
端掉一地沟油窝点
2011年5月27日晚,有群众举报称,某酒店旁有人掏挖地沟油。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只见一个30岁左右男子正把已掏挖好的地沟油6桶(50Kg/桶)装上车。执法人员未惊动他,而是尾随其后顺藤摸瓜,一直追到浉河区双井办事处某村一偏僻院内。经检查确定,该处就是炼制地沟油窝点。现场有炼油锅一口,成品地沟油1桶,每桶180公斤,空油桶3个。据该地沟油窝点负责人吴某交待,他是外地人,刚开始制售地沟油,现在只生产出1桶,原料是从食堂、酒店掏出的阴沟油,炼制成地沟油后,销售到焦作。
捣毁一食品制假窝点
2011年5月31日,市质监局稽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一举端掉一食品制假窝点。该窝点位于平桥区明港镇三里井村的一民房院内。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3名工人正围着一口大油锅,热火朝天地炸麻花,距离油锅2米处有一简易厕所,旁边污水横流;一通间大房子内,5名工人正在手工加工麻花,一台轧面机上,压成长条状的麻花面上落了一层黑压压的苍蝇,随手一挥漫天飞舞。现场检查发现,有生产(油炸)好的散装麻花250公斤,成品库内存有标注为“正阳桂香园食品厂生产” QS411724010012的箱装小麻花,10公斤装的有32箱,25公斤装的有50箱。该窝点负责人李某承认,成品库内的产品是他们自己生产的,包装上的标注是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和QS标志,他们自己未办理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