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董王超)日前,罗山县法院在2011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中,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基层法院第十,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法院”荣誉称号,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该院还被表彰为“全省法院‘执行攻坚月’活动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第三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先进集体”。

2011年,该院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为指针,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25件,审、执结2075件,结案率为97.6%,审限内结案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