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服务单位之三:工行商城县支行营业室

中国工商银行商城支行营业室,是一个年轻、富有活力和奉献精神的集体,现有人数18人,其中女职工12人。多年来,该营业室一直努力提高服务能力,牢固树立金融服务理念,先后获得“巾帼文明示范岗”、“青年文明号”、“文明服务窗口”等荣誉称号。

通过对支行现有客户状况全面调查,他们细分客户,建立好信息档案,实施有针对性、个性化的客户关系管理和维护,积极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服务需求。

从精细化入手,他们想客户之所想,不断优化服务手段,增加服务品种,实现服务方式的更新换代,为客户提供好的金融产品。

规范服务细节,他们努力做到:统一着装,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统一服务文明用语;统一服务用品摆放,规范服务行为。推行“首问负责制”。要求第一个接电话或接待客户来访、咨询、办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受理业务及问题负责到底,不得推诿扯皮,建立起畅通无阻的业务解答、业务处理绿色通道。

展望未来,作为一个基层集体,商城工行营业室全体员工知道,只有紧跟时代步伐,自觉站在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前列,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才能做出不俗的业绩,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的发展。

十佳村支书之三:石冲村的贴心人郑强

2010年8月,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郑强响应省委号召,毅然选择到商城县伏山乡最偏远贫困的石冲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虽然有思想准备,但这里的生活面貌及贫困程度还是让郑强大吃一惊:全村一共有30多位孤寡老人,一直生活困难;其中70岁的蒋本华和老伴都患有肌肉萎缩病,年老体弱,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只能依靠同样不富裕的子女及政府补助生活;单身汉老夏右手和右腿残疾,生活也没有保障……看到这些,郑强的心沉甸甸的。

经过多方了解及走访,郑强发现,寻根溯源,交通不便,严重制约了石冲村脱贫的步伐。有了前进的方向,郑强就迅速地开展工作。经过多次在省、市、县奔走,最终争取项目资金90万元,修筑村组路15公里;筹措资金10万元,加固了险情水库的坝体,拓宽了溢洪道,挖深了水渠,保证了下游650亩良田的旱涝丰收。

在村里工作时,郑强发现该村的地质和气候非常适合茶叶生长,于是就带领村里的有经验的茶农积极到有关部门争取政策资金,并请来专家论证规划种植茶园,开发了生态茶园2000多亩……

省国税局每年都会给郑强3万元的工作经费,他却把这些钱大多数用在了改善石冲村的基础设施上;省国税局为他配置了一辆半旧的桑塔纳轿车,这辆车却成了村里的免费“公交”;他儿子参加全球75个国家参与的“空客全球大学生航空竞赛”并荣获一等奖、渴望与父亲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时,他却在工地上同工人一起劳作,整个人晒成了黑人一般。

在改变石冲村这个省级贫困村的“双薄弱”面貌的过程中,郑强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创先进、争优秀,树立了一个为民服务的优秀共产党员形象,赢得了石冲村2000多名群众的信任和倚重。

十佳公务员之三: 公安系统的工作标兵甄涛

1993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的甄涛,1996年参加公安工作,1998年从商城县鲇鱼山乡派出所调至商城县公安局法制室工作,现任商城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他连续7年被商城县公安局树为工作标兵,2008年被商城县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被河南省公安厅评为“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先进个人”,被信阳市人民政府评为“2008年度行政执法先进工作者”,2008年、2009年两次被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该县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11年被河南省委授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信阳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商城公安法制工作也进入全市、全省先进行列,商城县公安局法制室年年被市公安局评为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2010年度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他刻苦钻研法律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商城县公安局执法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甄涛深知自己肩上担子的分量。2009年8月,为检验全省各县区公安局法制室负责人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省公安厅组织全省180余名县区公安局法制室主任进行考试,考前他认真复习,充分做好迎考准备。在考试中,他运用自己积累的知识,冷静思考,沉着应答,取得了全省第六、全市第一的好成绩,为全市公安机关争得了荣誉,受到省公安厅的通报表扬,受到市公安局嘉奖。

他建立健全执法工作机制,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他精心研究起草制定了《商城县公安局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商城县公安局受案和立案登记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办案民警依法严格办案,秉公执法。一系列执法工作机制的建立,有效提高了全局民警的法律素质,规范了执法活动,切实提高了民警的办案质量和水平。商城县公安局连续三年在年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中被省公安厅评为先进单位,并被省公安厅授予十佳法制单位荣誉称号。

他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保障执法工作高效运行。由于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努力维护法律权威,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和支持,他用实际行动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执法形象,他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作为检验衡量自己工作的根本标准,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